关于教学名师奖等教师建设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党政办公室(外事办)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1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教学名师奖等教师建设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搭建教师发展平台,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涵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开创“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等项目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项目条件、程序与材料准备

(一)第四届教学名师奖评选

具体办法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教〔2019〕38号)。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名额为5名,分配至各学院的推荐名额为17名。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院

推荐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学前教育第一学院

2

学前教育第二学院

2

初等教育学院

6

管理学院

2

信息技术学院

1

音乐舞蹈学院

1

体育学院

1

美术学院

1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报名、推荐、审核工作,并于6月24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至人事处张静同志,电子稿发送至2008013@ntnc.edu.cn。

(二)校级教学团队立项

具体条件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师高专教〔2019〕8号)。本次立项不定名额,视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数。已取得初步成效、具备一定特色的教学团队带头人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各学院要对接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要求,大力扶持年轻教师担任团队带头人。拟申报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对照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纸质材料于6月24日下午5:00前交教务处审核。电子稿发送至2008013@ntnc.edu.cn。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对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27 号)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6月24日下午5:00前将各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报至人事处张静同志,电子稿发送至2008013@ntnc.edu.cn。

(四)教师专业实践审核备案

各学院要对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29 号)鼓励教师开展专业实践,并于6月24日前将学院教师拟开展专业实践的人选情况及相关资料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五)“德艺双馨好教师”“服务之星”“青蓝好师徒”的推荐评选

具体条件和推荐程序按照《关于通师高专首届“十佳德艺双馨好教师”“十佳班主任(辅导员)”“十佳服务之星” “青蓝好师徒”评选的通知》(通师高专校〔2018〕15号)。请各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各候选人推荐材料、生活照(纸质稿、电子稿)报学校工会夏盛同志,电子稿发送至51823352@qq.com。

二、相关要求

(一)认识到位,思想重视。相关教师建设项目的评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学院要吃透相关文件要求,从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团队建设的高度,着眼长远,养用结合,主动作为。

(二)加强组织,广泛发动。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大力发动,对照相关标准,瞄准重点对象,实行盯人策略,主动跟踪服务,把合适人选、团队推荐出来。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程序合规,集体决策。要注意把在部门工作人员纳入视野,做到一同布置,统筹考虑。

(三)遵守时限,提高效率。当前正值学期结束,各学院、部门事务较多,要做到统筹兼顾,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提高推荐效率和质量。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