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等教师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党政办公室(外事办)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1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等教师建设项目

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搭建教师发展平台,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涵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等教师建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中期检查与材料备案

)双师型”教师认定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对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27 号)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认定表格(附件1-2)。

(二)校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中期检查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校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教学团队培育项目

序号

所在学院

团队带头人

团队名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潘倩

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教学团队

2

学前第一学院

谢玉萍

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群”情能兼修教改团队

3

学前第一学院

陈夏贤

学前教育专业“传承·融合·创新”美术课程群团队

4

学前第一学院

刘晖

“传承浸染合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群”教学团队

5

学前第二学院

李建军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创新团队

6

初等教育学院

张建平

教育学理论教学团队

7

初等教育学院

梁文勤

古代汉语课程团队

8

初等教育学院

王燕

专业英语“课·赛联动”

创新团队

9

初等教育学院

顾新辉

高等数学团队

10

管理学院

颜弘

电子商务群教学团队

11

信息技术学院

夏洪星

大数据教学团队

2、中期检查程序

1)总结。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对阶段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3),一式1份。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附材料清单。

2)部门(二级学院)初审。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检查教学团队建设期内的工作总结,审核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3)人事处备案。部门(二级学院)将中期检查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兼职教师及教师专业实践审核备案

各学院对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28 号)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29 号)鼓励教师开展专业实践,将学院教师兼职教师及开展专业实践的人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以上各项请各学院对报送材料初审、汇总后,纸质材料于914日下午5:00前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2008013@ntnc.edu.cn。 

二、相关要求

(一)认识到位,思想重视。相关教师建设项目考核及备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学院要吃透相关文件要求,从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团队建设的高度,着眼长远,养用结合,主动作为。

(二)遵守时限,提高效率。当前正值学期开始阶段,各学院、部门各学院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提高推荐效率和质量。做到统筹兼顾,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2830日